广东省疫情物价文件/广东省疫情优惠政策
本文目录一览:
- 〖壹〗 、疫情期间,佛山一超市哄抬物价被查,将面临什么处罚?
- 〖贰〗、粤价[2011]313号是否已经废止
- 〖叁〗、近日废止《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
- 〖肆〗 、疫情哄抬物价的认定标准
- 〖伍〗、疫情期间物价上涨多少算违法
- 〖陆〗、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非法经营案
疫情期间,佛山一超市哄抬物价被查,将面临什么处罚?
〖壹〗 、这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超市将会面临10万元的行政处罚。日前 ,佛山一超市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被处罚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 。2021年6月5日下午,佛山市南海区一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群众称同城社区内某超市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
〖贰〗、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非常时期 ,哄抬物价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比较高可处3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叁〗、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 ,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并依法从重处罚 。具体来说:定罪依据:违反国家在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费用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肆〗 、没收违法所得:对于已经通过哄抬物价获得的违法所得,将依法进行没收 ,以剥夺其非法所得。罚款: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额,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经营者没有违法所得,但仍存在哄抬物价行为 ,也可以对其予以警告,并可以并处罚款。
〖伍〗、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根据《费用法》第四十条,对于哄抬物价的行为 ,相关部门将首先责令经营者改正其违法行为,并没收其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全部违法所得。罚款: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对经营者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
〖陆〗、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费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对于哄抬物价的经营者,首先会被责令改正其行为,即要求经营者停止哄抬费用 ,恢复正常的市场费用水平。同时,执法部门会没收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即因哄抬物价而多收取的不当利益。
粤价[2011]313号是否已经废止
粤价[2011]313号没有废止。粤价[2011]313号文件是广东省物价局发布的《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文件至今仍然有效,并未被废止。
目的与背景 该通知旨在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正常竞争秩序 ,确保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收费行为 。
近日废止《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
〖壹〗、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已决定废止《广东省物价局 、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是关于此决定的相关要点:废止目的:此决定旨在确保费用管理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最新规定与需求,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贰〗、答案:近来 ,广东省律师费的计算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 。虽然《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曾提供具体计算方法,但该文件已被废止,且尚未出台新的替代文件。因此 ,律师费的计算通常依据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的协商,并借鉴市场惯例和行业指导。
〖叁〗 、二)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三)上下浮动幅度:20%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各类诉讼、 仲裁 和案件执行法律事务。(二)收费标准: 刑事: 『1』侦查阶段:2000-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5000-15000元 。『3』审判阶段:6000-30000元。
〖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 ,并报省物价局、司法厅备案。协商确定收费时应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等因素 。
〖伍〗、根据《广东省物价局 、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 ,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 、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 ,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疫情哄抬物价的认定标准
哄抬费用的认定标准与法律冲突湖北省规定:根据湖北《意见》 ,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疫情相关商品不得涨价;若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即构成哄抬费用。洪湖市药店的进销差价率为67%(1-0.6)/0.6×100%) ,远超15%标准,因此被处罚。
典型行为认定:包括捏造 、散布涨价信息;超出正常存储周期囤积紧缺商品且经告诫仍不改正;通过其他手段推高费用等 。例如,北京某药店将10只口罩售价抬高至850元(高出市场价5倍以上) ,即属于典型的费用违法行为。
依据地方规定,购销差价超15%即属哄抬费用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费用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疫情期间商品购销差价超过15%的行为可被认定为哄抬费用。
例如:若大白菜进价、物流成本变化不大 ,售价与进价差距不得超过7日内的比较高值;若成本大幅提升或无历史记录,则需借鉴正常利润率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行政处罚:依据《费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如果有参照费用,则涨价幅度需要与参照费用进行对比。例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规定 ,若所售商品无参照费用,购销差价超过15%,则构成哄抬费用行为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哄抬物价认定标准 ,需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地方特点的标准。
第40条规定,经营者有上述行为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 ,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疫情期间物价上涨多少算违法
依据地方规定,购销差价超15%即属哄抬费用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费用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 ,疫情期间商品购销差价超过15%的行为可被认定为哄抬费用。
上海宝山警方侦破一起商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详情:犯罪嫌疑人杨某(男,47岁)系某商超经营负责人。
哄抬物价一般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 、费用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规定可以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典型案例借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案例中 ,违法售价多为正常售价的5倍至14倍,或进货费用的6倍至6倍(差价率60%-960%) 。这表明,单纯按固定比例(如15%)判定违法并不严谨 ,需结合市场形势和商品稀缺性。
大庆市土豆经营部罚款的法律依据与情境违法行为:大庆市王三土豆经营部在疫情期间,将进价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4元/斤涨至2元/斤,比较高进销差价率达666%,被认定为哄抬物价。
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非法经营案
〖壹〗、典型案例为文某、饶某非法经营案 ,二人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熔喷无纺布费用牟取暴利,被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 具体分析如下:案件背景与行为定性文某的公司日常经营过滤类材料,2020年2月疫情期间 ,其明知熔喷无纺布是口罩核心原材料,仍与饶某约定以每吨18万元的费用生产并销售469吨,实际成本每吨不足2万元。
〖贰〗 、多起哄抬物价行为被依法严惩 ,相关经营者因构成非法经营罪获刑。具体说明如下:典型案例及处罚情况 上海市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谢某在疫情期间哄抬口罩费用:该公司以每盒125元购入口罩,日常售价7元/盒,疫情发生后将费用从21元/盒逐步涨至198元/盒 ,违法所得16万余元 。
〖叁〗、上海两蔬菜经营户朱某某、肖某某因哄抬物价被采取刑事措施。今年4月以来,二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将采购的蔬菜包装成套餐后加价50%-70%对外出售 ,涉案金额达40万余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违法事实:通过分装套餐形式掩盖费用涨幅,利用疫情期间市民对蔬菜的刚性需求实施哄抬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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